節能評估與審查
節能評估與審查
節能評估是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的簡稱,是指根據節能法規、標準,對各級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管理的在我國境內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學合理進行分析評估,并編制節能評估文件或填寫節能登記表。對項目節能評估文件進行審查并形成審查意見,或對節能登記表進行登記備案,并將審查意見或節能登記表作為項目審批、核準或開工建設的前置性條件以及項目設計、施工和竣工驗收的重要依據。
節能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評估依據;項目概況;能源供應情況評估(包括項目所在地能源資源條件以及項目對所在地能源消費的影響評估);項目建設方案節能評估(包括項目選址、總平面布置、生產工藝、用能工藝和用能設備等方面的節能評估);項目能源消耗和能效水平評估(包括能源消費量、能源消費結構、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分析評估);節能措施評估(包括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評估);存在問題及建議等。
(1)省級發改委或以上層級審批、核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以及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00噸標準煤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省發改委負責進行節能審查。
(2)其余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年綜合能源消費量達1000噸標煤以上或年電力消費量達500萬千瓦時以上的項目,由與項目管理權限對應的地方發改委負責進行節能審查。
(3)年綜合能源消費量不滿1000噸標準煤,且年電力消費量不滿500萬千瓦時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填寫節能登記表,不再單獨進行節能審查。